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的一種類型,有駕駛摩托車的需要必須要經過摩托車考試無證駕駛摩托車發生事故怎么處理,無證駕駛摩托車是違反我國交通法規的問題。那么摩托無證駕駛出了事故怎么處理?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摩托車無證駕駛出車禍怎么處理
摩托車無證駕駛出車禍怎么處理,要根據現場的情況來判定,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情形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不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應當記錄交通事故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
二、無證駕駛摩托車會吊銷汽車駕駛證嗎
不會吊銷汽車駕駛證,但是因為駕駛人駕駛與準駕車型部分的機動車無證駕駛摩托車發生事故怎么處理,將被扣12分,罰款200到2000元,拘留15天。交警暫扣車輛、扣押證件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
交警扣車扣證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調查、勘查、檢驗、鑒定而扣車,因機動車存在無牌無證、證件存在偽造變造、駕駛人員違規違章、車輛存在改裝拼裝等等,都可以成為扣車扣證的原因。
三、無證駕駛罰款不交會怎么樣
無證駕駛違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被處罰人確有經濟困難,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罰款。拒不繳納罰款的無證駕駛摩托車發生事故怎么處理,公安機關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依法加處罰款超過三十日,經催告被處罰人仍不履行的,公安機關可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一十七條,被處罰人確有經濟困難,經被處罰人申請和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罰款。
第二百一十八條,被處罰人未在本規定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罰款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將依法查封、扣押的被處罰人的財物拍賣或者變賣抵繳罰款。拍賣或者變賣的價款超過罰款數額的,余額部分應當及時退還被處罰人;
(二)不能采取第一項措施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拍賣財物,由公安機關委托拍賣機構依法辦理。
第二百一十九條,依法加處罰款超過三十日,經催告被處罰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可以按照本規定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無證駕駛摩托車導致交通事故的造成人員傷亡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還需要對受害人承擔人身賠償損失。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摩托無證駕駛出了事故怎么處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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