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車主而言
都是最重要的證件
駕駛證
是我們駕車上路的資質證明
車輛的行駛證
相當于車輛的身份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則伴隨車輛的一生
好比是車輛的戶口
機動車登記證書一旦丟失
就不能辦理車輛轉移等業務
當機動車登記證書損毀、丟失時
應該如何申請補、換領呢?
辦事資料
2022年5月1日新規實施后,補辦登記證書無需查驗車輛,只需帶齊材料到窗口辦理即可。
1、車主為個人: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2、車主為單位:《營業執照》原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原件;機動車授權委托書(需加蓋公章);代辦人身份證明原件。
辦事流程
到當地車管所大廳取號、受理、繳費、領取證件。
溫馨提示
1.車主為個人的,必須車主本人到場。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業務,只能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不可異地辦理。
2.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辦理補發、換發登記證書的,還應當提供機動車抵押權人身份證明。
3.換領登記證書的,還需提交舊登記證書。
4.車輛在查封、鎖定的狀態下不能補領。
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
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損毀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登記證書、行駛證。
補領、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的,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