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這一詞對我們一點都不陌生,可謂是從小聽到大的一個詞匯,那究竟什么是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給出的定義是:
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定義中的“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總結來說就是可以允許機動車通行的道路所發生的事故都可以算作是交通事故。
那么,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后我們又該怎么處理呢?交通事故有大小,要是輕微的小事故,幾乎雙方憑借二人的合理協商就能解決。但要是對于較大的事故, 咱們普通人卻不可以妥善處理,導致責任劃分對自己不利,從而在賠付上占劣勢。對此,小編整理了7條關于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處理的法律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處理?
首先事故車立即停車,切記不可直接開走,這是算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事故比較大,當事人要保護現場,撥打120搶救傷者、122報警,也就是咱們在確保人員、現場安全后,一切等待交警來處理。
要是當時必須要移動車輛,我們要對現場進行詳細的拍照留證,就是車輛原始位置、事故現場的原始照片,以便后期交警確定事故責任。還應在48小時之內通知自身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便于后期辦理理賠。
若僅有車輛損失的輕微交通事故,即可保留下對方行駛證、駕駛證信息和電話,自行挪車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再行協商,避免造成交通擁堵。
2、因交通事故去起訴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交通事故屬于侵權責任案件,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大家記著兩個“地”就行,分別是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通常可依據事故發生地確定,
所以就是根據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去發起訴訟。
3、因交通事故去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原告到法院起訴,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本人簽名的起訴書、相關證據的復印件和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根據窗口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等材料。
4、因交通事故受傷,可以主張哪些賠償項目?
因為交通事故受傷、造成人身損害的,可以讓侵權方也就是主要責任方和保險公司賠償,項目一般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鑒定費等。
5、造成財產受損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可以主張哪些賠償項目?
同樣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也可以找他們索賠車輛維修費、車輛所載物品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和車輛重置費用等。若是經營性的車輛,還可以索要經營性車輛的合理停運損失。但若是上述損失中產生的間接損失,保險公司通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侵權人自行承擔。
6、車子投保了全險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發生了交通事故,能賠償所有損失嗎?
答案是不能的。首先這里介紹兩個概念,分別是交強險和商業險。商業險又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包括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
而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然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發動機進水險、無過失責任險、代步車費用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車上貨物責任險等等等等。
呼。。。。咋這多。。
咱說回來其中,交強險是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不買不給上路的那種。全險一般就是說的交強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車損險、車上人員險等等,附加險中所列的情形一般是基本險中不賠償的部分,如事故中存在這些情形但未投保附加險,很可能得不到賠償。此外,如當事人系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相關的訴訟費、鑒定費可能需要由其自行負擔。
7、因交通事故被起訴到法院,怎么辦?
在接到傳票后,首先是積極配合,攜帶好相關材料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如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交強險保單,商業險保單,和相關墊付費用票據等。其次就是正常的將自己的答辯意見提供給法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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