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出了交通事故,我不想維修了,要怎樣辦理注銷
車輛出了交通事故,辦理注銷的流程如下:
1.準備好相關材料;
2.車管所業務窗口提出報廢申請,領取并填寫《機動車報廢單》;
3.工作人員審核后,符合條件的會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4.持報廢通知書將車送至報廢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
5.工作人員核對發動機號、車架號等相關信息后,會將機動車進行拆解,并給機動車所有人開具《車輛報廢回收證明》;
6.持回收證明到車管所注銷機動車檔案即可。
二、車輛報廢注銷的條件有哪些
車輛報廢注銷的條件有:
1.之前是車輛在達到一定的使用年限就要報廢,現在新的政策改了,如果是私家車的話,當行駛到60萬公里需要進行報廢。
2.當車輛出現造成的故障是,在經過修理和調整后,仍然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是需要進行報廢的。
3.汽車經過修理后,排放的污染物或者是噪聲,如果仍然不符合國家標準,一樣是要進行報廢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車主如果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都沒有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會強制報廢。找法網提醒,這種情形下還會對駕駛人將處以罰款2000元和吊銷駕駛證。
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車輛以及號牌都將不能繼續使用,如果繼續駕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而且還會影響后續駕駛證的審驗,車管部門也將停辦其新購置車輛登記業務。
三、車輛報廢注銷需要哪些材料
找法網提醒您,車輛報廢注銷需要的材料有: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原件;
2.行駛證原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牌照;
5.事故車的話需要攜帶證明材料。